社科院:地方政府房价控制目标与社会预期落差大

2012年05月24日 18:22   来源:新华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24日在京发布了《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9》。蓝皮书认为,地方政府房价控制目标与社会预期存在较大落差。

    据介绍,2011年1月“新国八条”明确强调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蓝皮书表示,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全国600多个城市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但是,不仅各地对“房价”界定的标准不同,而且绝大多数城市政府将房价控制目标设定为增幅不高于或低于GDP增幅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这些控制房价的目标与社会预期存在较大落差。

    蓝皮书分析原因是:各方均缺乏经验;地方政府担心完不成设定的目标被问责,制定的控制目标留有空间;各地互相参照制定控制目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土地财政尚没有进行实质性改革,一些城市政府担心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财政收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逐步成为社会预期,购房者期望地方政府的控制目标发出房价下调的明确信号;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是“新国八条”要求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最主要的根据之一,但地方政府在制定控制目标时,仅参考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鲜有城市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参考。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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