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有临时居住证“杭漂”即可申请公租房

2012年05月29日 14:47   来源:钱江晚报   刘焜 林焱挺

    

 

    可查阅的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杭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数量是398万人。而这个数据目前还在被不断地刷新中。

    怎么让这个超过398万、“飘”在杭州的庞大人群,逐渐找到家的感觉?这个命题从下月起不再只是一句令人激动的口号,因为即将会有一部帮他们“说话”的法规出现——昨天,记者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于下月起实施。

    在为大家正式介绍这部法规之前,先得解释这样几个概念:

    这部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杭州市区,暂时不包括萧山和余杭;

    这里所说的流动人口,是指在杭州市区居住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人员;

    至于里面说到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般在办理居住登记时都拿得到,除非打算居住日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领证。而满足连续居住满3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后,就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住房梦、看病难……条例中这些让杭漂族特别关心的内容,都有了新的解决办法。

    杭漂们,这些是你们应有的权益

    条例原文节选:流动人口享受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流动人口随同子女享有与本市儿童同等的免疫服务权利,可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患有传染病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检查和治疗,等等。

    解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自外省的小王在杭州打工暂住,身边带着他几个月大的宝宝,以前他经常会为孩子去哪里求医而头疼。但现在按照《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他的孩子就可以跟有杭州户口的伢儿一样,免费接种国家规定免费的疫苗。

    有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你有望住进公租房

    条例原文节选: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符合有关规定的流动人口随同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关教育政策;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解读一:李先生到杭州来打工,孩子3岁了,只要他满足一定条件,他的孩子就可以在居住地入园或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园。这些条件并不难实现,包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杭州居住1年及以上;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杭州交纳社保1年及以上等。

    解读二:薛先生在杭州工作,没有杭州户口,因为没钱买房,特别想申请公租房。按照这部办法以及杭州市公租房申请的相关规定,他想申请公租房,只要满足几方面的条件就可以了,包括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限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等等。

    要知道,这可不是说说的,条例还特别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当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计划。

    如果你有突出贡献,还能拿到杭州户口

    条例原文节选: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以享受这些权益和公共服务: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者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解读:对于许多在杭州打拼的人来说,想在这个城市落户,除了买房,办法并不多。这次,杭州提了个新概念,比如外地人陈先生在杭州工作居住,但没有杭州户口,他获得了省劳模称号或者他被评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如果他愿意,就可以申请转办一张杭州的常住户口——当然,这个“一定条件”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杭州市政府另外再制定办法。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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