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2012年06月06日 14:15   来源:新民晚报   郑法玮 宋宁华
    昨天,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上海铁路局党委书记黄殿辉出席仪式并讲话。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分别与市高院院长应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签署移交协议,标志着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上海实行属地管理,同时也标志着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上海市委、铁道部党组高度重视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的移交工作,上海铁路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及时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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