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调高阶梯电价首档电量标准 积极响应民意

2012年06月11日 08: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对此,有网民指出,在各地阶梯电价听证环节,听证代表对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颇有微词,此番适当调高标准,是对民意的一种响应。阶梯电价欲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不妨对实施细则再行完善,比如可以考虑在实施阶梯电价的基础上,一并引入分时电价。

    实施细则宜充分完善

    有网民认为,居民阶梯电价本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让电价更大程度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因此,对于推行阶梯电价大多数人并没有异议,但对方案的设计以及如何有效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机制形成方面存在很大争议。

    网民“王荣”提出,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已陆续举行完毕。相关主管部门吸纳各方合理建议,完善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能促使电能更好地高效使用。因此,若各项细则没有充分完善,宁可阶梯电价晚些推出,而不宜仓促推出。

    例如,对阶梯电价方案设置应该考虑“差异化”需求,由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用电量差别很大,方案设置城乡“一刀切”是否合适;阶梯电价按户为单位进行核算,但每个家庭的人数可能有较大差别,应如何考虑户均人口因素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细化。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网民“左永刚”提出,首档基本用电量的确定必须公平、公正、透明。电力属于公共事业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实上,世界各国均将供电作为公共事业部分,也有不少国家出台补贴政策。供电作为公共事业,涉及用电的各类政策或方案,都需要居民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对于价格等关键敏感问题的确定,尤其需要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有网民认为,制定阶梯式电价的目标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以此缓解我国能源供应紧张、环境压力加大以及电力成本上升压力。因此,对于首档用电量之外的电价不妨多提、多加,充分发挥阶梯式电价的杠杆作用,以达到上述诸多目的。

    另有网民称,实行阶梯电价是中国集约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真正意义上的阶梯电价制度,应是有涨有跌的制度,既然二档和三档都要涨价,那首档电价就没有理由维持死水一潭的局面,适当降价是阶梯电价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仅如此,更应该对那些每月用电下降的用户实行奖励制度,以此展现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制度诚意。

    应与分时电价相结合

    有网民认为,在推行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电价政策时,从电力系统的真正节能角度上来说,阶梯电价并不完美。

    网民“蔡国雄”表示,用来抑制过度能源消费而实施的阶梯电价从节能角度来看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电力系统运行和能源充分应用。阶梯电价鼓励大家用电总量减少,但是从用电波峰波谷来看,会导致尖峰很高,低谷更低,会导致发电机组的利用率下降、损耗增加、绿色能源被消耗。

    “蔡国雄”建议,政府在制定电价政策时,采用“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综合使用的模式达到真正合理的电能使用。

    有网民指出,分时电价有很多的优点,一方面能够根据供电和用电的状况时时调整供需关系,鼓励民众自发地进行电能的存储;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可以减少为尖峰负荷准备的发电设备投资,提高电力系统的防灾抗灾能力,可以充分且合理应用新能源。除了上述优势之外,还可以形成像股票市场那样的市民可随意投资的电力市场,从而增加民众的投资渠道,形成存电于民的能源格局。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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