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出事车辆被损情况。(6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秦晴摄
高速公路之上,因前面的轿车没有让道,原本在后的一辆丰田车超车后两次用车尾逼、别该车,致其撞上防护栏,丰田车却随即扬长而去。近几天来,清晰记录了上述过程的一段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了网友的极大愤慨和“人肉搜索”。
12日,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丰田车驾驶员、云南省普洱市质监局副局长王维雄已停职检查,并被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妥善解决此事。
高速路上“逼出车祸”副局长驾公车肇事
从网友“方鹏126”发表在网站“金碧坊社区”、拍摄于6月4日11时21分左右的视频中看,一辆轿车在高速路左侧行车道上正常行驶,超过中间行车道的多辆大货车,紧随其后的一辆丰田RAV4车打左灯示意超车,轿车没有马上让道,而是在超过另一辆大货车后才打右灯让开。随后,丰田车超车后竟用车尾两次逼、别该轿车,最后轿车撞到了高速路左侧隔离栏、滑向右侧行车道。
“方鹏126”称,自己的车当时在后行驶,而行车记录仪记下了全过程,视频已经交给了交警,“其他的也不用我多说了,大家都看到了丰田车的大动作了,轿车上的驾驶员是个新手而且还是个女同志!”随之可见的还有数张图片,显示轿车左前侧几乎完全撞毁,轮子基本掉落,还有交警到达、拖车和轿车上小婴儿的照片。
这段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大多数网友都对丰田车的驾驶员表示谴责:“RAV4太坏了”,“一定要严惩”,“人肉这个无良司机”,“极度龌龊缺德”等等。
此后,有媒体报道称交警已经找到了所涉丰田车。其车牌号为云J65000,驾驶人为王维雄,系云南省普洱市质监局副局长。交警认定丰田车驾驶人负全责。
王维雄的官员身份引发了网友新一轮“炮轰”:“是不是公车私用”?“这种人也配当公务员吗”?其简历、照片也被网友“人肉”出来后公之于众。
事故官员担全责协商处理陷僵局
11日晚,记者联系到了当事轿车女驾驶人的丈夫蔡先生。他说,当天自己和家人从蒙自回昆明,妻子去年拿到驾照后也在这条高速路上开过,因此当天由妻子驾车,自己则抱着儿子坐在副驾驶座。
蔡先生说,丰田车示意超车时妻子不是不让,是旁边全是大车没法让。丰田车第一次逼过来时妻子朝右打方向避让,但对方第二次又别过来,妻子方向打得猛了一些,导致车子失控撞上了护栏,因惯性又滑到了最右侧行车道上,此时后面的大货车又陆续开了过来,“想想真是后怕,如果我们的车没有滑到最右侧,可能还会跟后面的大货车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碰撞。”
撞车那么大的声音、距离那么近,而且倒后镜也能看到,但丰田车主却加油扬长而去。蔡先生表示,幸亏全家人遇到了好心人,即后车提供视频的母子俩,他们把自己和家人从车上扶下来,还把全家人送到了当地交警队,“向他们表示感谢!”
蔡先生说,车祸发生时7个月大的儿子被弹出的气囊打到,因冲力太大自己没能抱住他,孩子几乎整个贴到了挡风玻璃上,“孩子一边脸淤青了,晚上睡觉也哭闹,我很担心孩子有什么后遗症,毕竟他还那么小!”记者了解到,当时他的妻子也有多处擦碰伤。
蔡先生说,事后王维雄曾打电话和当面道歉。7日晚王维雄等3人到昆明来谈赔偿。自己聘请的律师建议赔6万元,但王维雄一会儿说给1万元,一会儿说给1.6万元,后来又说没钱要向朋友借。这让蔡先生感到对方没有诚意。10日在建水县交警队见面时,蔡先生提出让对方公开道歉但遭拒绝。蔡先生称王维雄当时说“不可能,我们不谈了,你去法院起诉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拨打了王维雄的两部手机,均已关机。记者从普洱市相关部门证实,当事人确系王维雄,6月4日至6日他正在公休假期间。普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彭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里已经了解此事。
12日中午,记者从云南省质监局获悉,鉴于王维雄身为领导干部,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云南省质监局党组决定,王维雄停职检查,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妥善处理好交通事故善后事宜。
官员辩称不知车祸发生评论指涉嫌危险驾驶罪
6月11日,网名“丰田RAV4驾驶员”的人在“金碧坊社区”发帖称,自己就是当事丰田RAV4的驾驶员,车祸是小雨路滑,自己超车时操作不当、方向跑偏导致的,“由于两车并未发生任何擦碰”因此自己不知道出了车祸并继续行驶。
网帖称,接到交警通知后自己已积极与轿车车主达成了赔偿协议,除修车外赔偿对方1.6万元,但10日车主突然将赔偿提高到了6万元,并要求自己公开道歉,否则要在媒体上曝光。“丰田RAV4驾驶员”称,自己没有答应前述条件,也否认说过“我是公务员,你告不倒我”之类的话,并在帖子的末尾表示了歉意。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有关部门证实,发帖人系王维雄本人。但许多网友对这样的解释并不买账,认为“操作不当、方向跑偏,还两次,把网友当白痴”“太假了”,“你超大货车时怎么不操作失误”?
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鸡石高速公路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赵春泉介绍,交警部门已经对王维雄作出了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其是否有主观故意并不明确,因此不好界定是否属于危险驾驶。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法学博士袁彬向记者分析称,王维雄的行为作为“追逐竞驶”并不典型,但其情节比较恶劣,从视频判断有主观故意,但具体还应由交警部门来判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春光却认为,从视频中看丰田车应属于“追逐竞驶”的情形,且其不当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这种行为往往很难取证,而这起车祸恰恰有证据,建议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员的责任,以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并警示其他驾驶员。他认为,检察机关也可介入,或由轿车驾驶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云南知名网友“施怀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起车祸,更折射了当前个别官员素质低下、品质败坏的现实,且事发时王维雄在休假期间驾驶公车,难逃公车私用之嫌。他分析,逼出车祸这样的行为是应当谴责的,事后置之不理扬长而去更是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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