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在建的别墅依山傍水

别墅外围用篷布严密遮住,还挂上研发基地的招牌
东莞大岭山森林公园违建别墅私享湖光山色
王某承包农用地后私自在果园内建别墅,林业局承认公园管理处监管不足
风景秀丽的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半山腰处,一栋两层高的豪华别墅依山傍水,暗藏在高山密林中。根据东莞国土部门的调查,事主王某占用农业用地,违规建造别墅,已责令王某在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别墅,但截至昨晚未见拆除。
东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相关人员存在“监管不足”的责任,但尚未有证据证明有包庇行为,事后将处分管理处相关人员。
网帖爆“森林公园建别墅”
5月21日,网友“继续还是远离”在网上发布一篇名为《谁在大岭山森林公园建别墅?》的帖子,该网友自称是一名新莞人,他在帖子中称,该别墅位于一座小桥和飞蛾山水厂之间,有几个粗暴的保安日夜把守。把守的保安还称,公园管理处的古主任交代,没有他的批准谁都不能进去。
背山邻湖,主体已完工6月8日下午,记者驱车从厚街入口驶入森林公园,沿着弯曲的道路行驶了大约两公里,来到半山腰处,见有一小桥,小桥的附近,一栋豪华别墅立在路边密林中。这栋别墅大门紧闭,只在门口挂着“永益农业食品研发基地”的招牌。整栋别墅被围墙和帆布包围,从外围只能看到别墅的第二层部分。
记者沿着一条小溪爬上陡峭的石壁,终于看清了这栋别墅的“真面目”。该别墅背靠大山,紧邻小湖,园内瓜果成行,绿荫葱葱,俨然是一个景色秀丽的小庄园。记者看到,两层别墅的主体已经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装修和绿化,但目前已经停工。
承包的农地怎可建别墅
别墅占据的地块属于哪一类土地性质?事主王某怎样取得地块的使用权?何时建起别墅?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东莞市国土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东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提供了王某与厚街镇新围社区居委会签订的一份《农村旱地承包合同》,上面显示:2011年5月,承包人王某以承包旱地的方式,向厚街新围社区居委会承包5亩山地,承包期限为30年,每年每亩承包金为1100元,随后每五年每亩增加100元的承包金。合同中明确:王某承包的山地作为农业用地使用,如需变更用途,需村委书面同意,否则视王某违约。
记者拨打了合同上留的联系电话,接电话者自称是承包人王某的朋友左先生,据他介绍,王某承包山地后,为了方便管理果园,在山上修建简易铁皮屋及两层水泥砖楼房,供工人平时休息以及存放一些果园所需的工具、材料。记者提出采访园主王某,但左先生称没王某电话。
园主未能提供报建手续
据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古文强介绍,5月4日,管理处接到群众投诉称,在飞蛾山附近有人私建别墅,管理处的治安员巡逻后发现投诉属实。5月21日,管理处向果园主———永益食品公司王某发出停工通知书,并于当日向厚街镇政府发出了《关于处理白石山景区果园私建问题的函》。
记者看到,该函称,大岭山管理处在森林公园白石山景区龙潭路“永益公司果园”内,发现果园主私自将一处约200平方米的简易铁皮搭建房屋改建为2间两层高的钢砖结构房屋(两栋房屋共有352平方米),还在四周建设围墙约42米。函末还提到,希望厚街镇政府处理该果园主在果园内乱搭乱建的问题。
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徐正球称,园主在接受调查时,不能提供相关的报建手续,因此,初步判定该建筑物为违章建筑。而东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宣教信息科科长黄莹也证实,园主并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本确定该建筑就是违章建筑。东莞市国土局办公室戴主任也称,目前已经确定园主修建别墅的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国家要求保护农用地,占用农用地建房子,肯定是违法的。”戴主任说。
眼皮底现违建,谁该为此负责?
东莞市林业局:将处分相关人员
称森林公园管理处监管不足但未发现有包庇行为
在森林公园内建别墅,为何管理处不知情?是否如网友所说,管理处相关人员和事件有牵扯?
对此,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徐正球称,出现违建的情况,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负有“监管不足”的责任,但目前尚未有证据证明相关人员有包庇的行为。徐正球称,事后,相关部门将会对大岭山森林公园相关人员作出处分。
森林公园管理处:日常巡逻未发现
称违建别墅地处偏僻,晚上偷运材料晚上施工
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古文强也承认了管理处“监管不足”,同时解释称,他从未派保安把守果园内的别墅,也没说过“没有我的批准谁都不能进去”的话。
古文强进一步解释称,园主王某的果园远离公园主景区,地处偏僻,加上该园主晚上偷运建筑材料,晚上施工,因此,治安员巡逻并未发现违建别墅。古文强表示,以后将加强对公园内的巡逻,“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国土局责令:今日前自行拆除
在拆除该违章建筑的问题上,东莞市林业局、城管局、国土局等部门各有说法。
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徐正球称,如果园主占用的是林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徐正球6月11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园主占用的是农用地,因此,拆除该违建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宣教信息科科长黄莹表示,目前,城管局已经将调查的相关情况汇报到上级部门,具体由谁来拆,要等东莞市政府的批文才能确定。
东莞市国土局则表示,国土局已责令园主于6月15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拆除,如果园主不自行拆除建筑物,国土部门将立案调查,并交由司法机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责任编辑:龙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