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农信社回应原党办主任自杀事件

2012年06月15日 2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廊坊6月15日电 (记者 宋敏涛) 15日,河北省文安县农村信用联社(下文简称文安县联社)首次就该社原党办主任樊文友自杀事件回应称,该社职工所涉嫌的非法集资活动属个人行为,与该社降低不良贷款占比以及改制并无关系。文安县公安局同时证实,犯罪嫌疑人樊文友系自杀,无证据证实有他杀嫌疑。

    2011年6月29日,文安县联社党办主任樊文友自杀身亡,疑与其非法集资的4700万元资金有关。而当时正值该社作为河北省第一家由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敏感时期。近日,有媒体以《河北一农信社科长蹊跷死亡 4700万借款无声消失》为题刊发樊文友自杀事件,引发舆论热议。

    15日,事发后沉默长达一年之久的文安县联社首次做出回应,相关案情记者亦从文安县公安局得到证实。

    警方调查显示,樊文友自2001年左右至2011年6月间,以入股或其它名目给付高额利息从他人手中借款,后又以倒卖、处置联社抵押资产或现有房产为名,许以高额的利息或回报,吸收被害人集资款项,最后资金链断裂,自杀身亡。截至2012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累计被骗金额为5423.8万元。樊文友的集资对象主要涉及其亲朋好友和邻居,这些人借钱给樊文友是为了获取高额回报。

    据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存80万元,10天后支付利息40万元,存10万元10天后支付3万元,这样的情况在本案中多有查实。”办案民警表示,这种集资诈骗案中,高回报成为诱人上当的直接原因。

    2011年6月22日至6月27日期间,樊文友因他人向其索要巨额欠款,曾一度服药自杀,后得到及时救治,无恙。6月28日,文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樊文友涉嫌集资诈骗立案侦查。6月29日樊文友再次服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局侦察为自杀,有北京307医院开具的证明和知情人的证词作证。

    据办案民警介绍,樊文友死亡后,葛金星、冯国强等借钱给樊文友的人到该局表示对樊文友死因存疑问。经该局调查,无证据证实樊有他杀嫌疑。

    目前,此案另一犯罪嫌疑人宋某(樊文友之妻)已被检方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安县信用联社15日回应称,目前非法集资款中有460万元牵连到该社,系樊文友盗用已作废股金证(1份)、伪造联社公章私下进行非法行为所致,现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理。樊文友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属于个人行为,与该社改制没有关系。

    据公安经侦部门侦察,樊文友的集资诈骗行为最早始于2001年左右,案发于2011年6月,而该社改制清产核资的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同时,改制期间,上级没有处置资产要求,而处置资产与降低不良率也无关。

    “参与集资者当中只要有一个人到信用联社打听樊文友诈骗谎言的真实性,其诈骗行为也不至于持续这么长时间。”文安县联社办公室主任焦喜俊告诉记者,樊文友生前所任职务为党委办公室主任,始终在非业务岗工作,没有资格和机会参与处置资产。樊文友也不是小组成员,该社也从没有派樊参与资产处置,不可能触及存贷款业务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

    “而且,我社资产处置工作都是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拍卖的。”焦喜俊说。

    焦喜俊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银监局已派组查实,该社从2009年至今处置的抵债资产仅1300万元,加上现有存量,总共5500万元,绝不是樊文友行骗时谎称的1.6亿元。并且,已经处置的资产都履行了严格的拍卖程序。

    北京市人大代表、法学博士、高级律师强磊表示,最近一年左右全国各地类似案件频发,案发原因有两方面,从经济环境来看,老百姓手里有点钱总想寻求高回报的投资方式,而近一年内投资股市、房市等渠道都不太景气,便把目光转向其他渠道,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在这类集资诈骗案中,案犯往往采取高利息、高回报方式,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老百姓信任使其“慷慨解囊”。

    强磊律师提醒,面对比银行存款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息回报,老百姓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其实大家稍稍动动脑筋,这种骗局能被轻易拆穿,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完)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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