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委发布防招生欺诈八条预警 家长看好别上当

2012年06月21日 16:23   来源:华龙网   黄军
    今日,重庆市教委发布防招生欺诈预警八条,提醒全市考生和家长,切勿相信“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鼓吹有内部关系”等八种招生欺诈行为,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各种招生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颇有成效,招生秩序也规范有序。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有高等教育机构在招生宣传时混淆不同高等教育性质和形式,误导甚至欺骗考生。为此,市教委特别发布招生欺诈预警八条,这些招生行为请不要相信。

    ■不要相信“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招生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有的不法分子、中介、个别高等教育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会故意混淆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性质以及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超前班、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非学历短期培训等“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教委提示:上述所谓的“学习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三者之间有本质区别。凭“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入学的学生,不能注册高等教育学籍,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不要相信“伪造虚假信息”招生

    有的不法分子或中介会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教委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在渝各高职(专科)院校的办学基本状态信息表及当年的招生章程将在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将设置为必经浏览程序。考生本人在(www.cqzk.com.cn)网上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报考的在渝高职(专科)院校的真实办学条件等基本信息以及招生章程。

    ■不要相信“鼓吹有内部关系”招生

    有的不法分子或中介会打着“有内部关系”、“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伪装其骗子身份,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向考生和家长作“交钱就能低分高录”等虚假承诺,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实现诈骗目的。

    教委提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我市严格按照既定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按各高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和考生成绩,在各批次控制线上,按批次由计算机统一投档。因此绝不可能像一些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搞到招生指标。所谓的“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都是骗局。对待此类机构或者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要相信“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招生

    有的不法分子或中介会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教委提示: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同意,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最后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

    ■不要相信“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招生

    有的不法分子或中介会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教委提示:从2008年起,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下发通知,未经总政治部、教育部同意,军队院校不得单独招收地方生。

    ■不要相信所谓的“定向招生”

    一些骗子会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教委提示:部分高校在我市的定向招生计划已经通过《重庆招考信息》(招生版高中部分)合订本向社会公布,其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规定执行,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不要相信打着“补录”旗号招生

    有的不法分子会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规定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考生要当心。

    教委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不允许补录。高职专科根据学校报到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而缺额较大的高校,经申请和我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可以适当补录少量考生,以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但仍执行集中录取时的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

    ■当心不法分子利用录取信息诈骗

    高校招生期间,有的不法分子会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畅通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教委提示:录取期间,考生可以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免费查询自己的录取轨迹和录取情况,也可以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查询。被正式录取后,将收到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果是被独立院校、民办高校的本科以及所有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还将同时收到盖有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信息确认书”)。

    市教委特别强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是严格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更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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