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申购保障房七部门联审把关

2012年06月25日 09:23   来源:陕西日报   秦骥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从6月开始,西安市房管、民政、公安等7部门将联合对保障房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联合审查,以确保住房申请人资格的真实性。在保障房资格审核过程中,由于目前社会整体诚信体系建设还未完善,仅靠住房保障部门很难将申请人申报的收入核实。为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已请示西安市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西安市房管部门审核房产情况,民政部门审核婚姻登记信息,公安部门审核户籍和车辆情况,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就业、缴纳(提取)社保待遇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税务部门审核个人、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缴纳情况,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工商登记注册情况。

    5月30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学林雅苑经济适用房项目171户进行公开摇号分配。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一位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对外销售房源336套,申请人数210户,经该中心审核,171户获得购房资格,有39户因资料或条件不符被取消购买资格。记者了解到,5月2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开摇号的天朗莱茵小城经济适用房项目19#、20#、21#楼中,对外销售的房源为648户,申请人数300户,经该中心审核,243户获得购房资格,有57户因资料或条件不符被取消购买资格。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光正介绍,从今年年初开始,该中心在对保障房申请对象特别是申购经济适用房者,在对其提供的资料核实项目上增加了公积金和社保缴纳项目。他表示,保障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住房情况,均经过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核对,严格审核确定。对审核中发现的个人收入、房产有嫌疑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该中心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细则逐人、逐户进行核对,对能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关单位证明的,给予审核通过,否则,取消购买资格或者分配资格。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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