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

2012年06月25日 17:27   来源:人民网   胡仁巴
    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乌鲁木齐铁路局进行。从这一天起,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以及所属的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将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签字仪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永辉主持。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杨肇季出席并讲话。

    据悉,长期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在确保新疆铁路建设、新疆铁路运输畅通、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铁路运输法检两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并实行属地管理,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熊选国强调,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后,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的同时,延伸功能,探索把握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新疆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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