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政府性债务将列入审计 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

2012年06月25日 17:49   来源:南海网   刘丽萍
    为规范举债和偿还政府性债务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6月25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相关部门获悉,三亚拟定了《三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已由三亚市政府公布施行,政府性债务情况将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据了解,《三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要求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遵循“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并坚持“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规定了政府性债务计划的编制、审批及执行制度。

    《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债务责任主体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同时,《办法》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和偿还机制,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风险,其中的预警指标是参照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组对三亚审计时使用的风险评估测算方式,规定了偿债准备金的主要来源和主要用途。

    “《三亚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地通过贷款融资进行市政公益项目建设,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据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还明确了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职责,明确三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不同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做好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政府性债务情况应当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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