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7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特殊情况经审批可提高至70万元,新的贷款额度自2012年6月5日起执行。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9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或评估价的9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60%。另外,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