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供水总体安全 106项水质指标全达

2012年06月27日 18:1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张垒 许大为 宁国用
    记者6月27日从广西供排水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水质监测站检查,截至6月15日,广西150个城市公共供水水厂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指标,全区城镇供水总体安全。

    “广西每年采取跨行政区域、交叉检测的方式,对全区城镇公共供水水质进行检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介绍,目前,广西初步建立了“企业自检、行业监测、政府监督”的水质监测制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网已基本覆盖全区,水质监测体系已初步建成,形成了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水质监测站及12个设区城市(除崇左)供水水质监测网组成的全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

    据了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今年3月启动了对城镇公共水厂落后的制水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工作,编制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工作的通知》、《改造滤池、配置新型二氧化氯发生器技术要求》等文件,指导各城市公共水厂重点完成了滤池、残液自动分离排放装置、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截至2011年底,广西城市公共供水能力为607.4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超过1252.27万人,城市公共用水普及率达89.82%。

    会议同时透露,广西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监测能力普遍薄弱,目前能够完成国家规定106项水质检测能力的只有南宁水质监测站,不能满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水厂的工艺、设备、设施普遍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总体滞后,城市二次供水工作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韦力平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实施城市水厂工艺升级改造,不断加快供水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质通报制度。到“十二五”期末,广西设区城市全部具备检测106项检验指标的能力,县城以上水质监测站具备检测认证资质,并建立、完善水质检测从源水到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覆盖。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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