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1年度审计报告时,披露了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审计情况,指出其存在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民生资金计提不足等问题,这是审计报告近年来首度对县级财政“亮家底”。
刘家义指出,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状况,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县乡各类奖补资金1569.68亿元,是2005年的3倍多;18个省级财政投入437.11亿元用于保障县级基本财力;重点调查的54个县(财力状况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实现财政性收入111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审计中也发现四大问题。一是县级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刘家义说,当前县级政府独享税种的税源较为分散,县级财政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有60%是非税收入,且大多有专项用途,财政不能统筹安排。
二是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刘家义说,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三是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民生资金计提不足。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要求以及各级政府达标增支要求,54个县2010年公共财政支出中,有77%属于上述政策性达标支出,其中45个中西部县这一比例达81%,留给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占比较小。刘家义同时指出,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各计提10%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足额计提的有13个县,其他县少提10.57亿元(占应计提额的35%)。
第四个问题是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均未对本级超收收入作出制度规定,其中31个县2011年底将超收收入24.61亿元全部安排为支出,大部分当年实际并未使用;有6个县尚未开展部门预算改革,有7个县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刘家义指出,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结合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地方正在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