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资本申请设立银行 相关政策仍未明确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温州民间资本申请设立银行 相关政策仍未明确

2012年07月01日 07:46   来源:CCTV   庄严 王梓 寇轩凯

  《后街金融》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述:“在很难获得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80年代,作为中国经济奇迹立柱的私营企业主是怎样筹措资金的?”通过走访大江南北的“个体户”,这本书的作者蔡欣怡给出了答案“私营企业主依靠的是非正规金融活动的百花齐放……从临时的民间借贷和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行业信用到更加制度化的机制,例如信贷互助会、基层信用社,甚至是提供全方位服务但却未被认可的私营银行”。事实上,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的尝试从未停止过。”

  1970年代末,由民间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城市信用社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1993年,第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启动;年底,央行停止对新的城市信用社的审批,此时的城市信用社在全国范围内已有近4800家;

  1999年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强调禁止“银行高息集储、社会非法集资和任意的金融活动”;同时,国家对城市信用社的“收编”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展开。

  自2006年银监会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村镇银行应运而生。在2012年全国村镇银行论坛,记者了解到,在多数村镇行中,民间资本的占比已经不小。不单是村镇银行,很多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也早已向民资敞开大门,其中还不乏民营资本占据大股东地位的。

  1995年,部分地级市开始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晋商银行就是改制后也应运而生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民间资本悄然入股,其持股比例也在几次股改中稳步攀升。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城镇商业银行中,民间资本分别达到了42%、54%的占比。

  2012年5月28日,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在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原先的20%降到15%,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晋商银行和河南村镇银行行长认为,这样低的比例是没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

  目前,在我国,民间资本仍不具备绕开发起行,直接建立银行性质机构的资格。社科院曾刚告诉我们,这主要归咎于银行业的高风险性,而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我们过去的银行的这个风险的划界,几个银行的风险的划界,坏帐的剥离,这都是财政部介入的,然后注资也是先后是财政部、中央汇金等等,它就是,国家某种意义上,它是一个隐性的担保。”

  高风险的行业似乎理所应当地蕴藏着高利润,专家指出,民营资本若抱着如此心态“赶集”进场,则可能带来不好的后果。单纯按照所有制界定入行门槛也并不公平,银行业的风险性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专家建议,在制度设计层面可以通过“先行先试”的方式,推动金融体系的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半小时观察:

  在近几年的金融工作会议上,深化金融改革一直最吸引各方关注的。多年来,金融业始终以国有资本为主导,民间资本难以进入,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却是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这些有着逐利冲动的民间资金,因为游离于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什么挣钱炒什么。今天炒房,明天炒股,不时引发市场的波动。银监会此次针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公布具体措施,将对这些常常显得精力过剩的民间资本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让这些资本市场上不安分的群体有了合理合法的去处。既方便了监管,也平稳了市场。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还处于探索阶段,技术上能否做到风险可控,运营上能否作到良性运转,无疑还在考量着管理部门的智慧。看来,要真正做到让出资人赢利、让实体经营获益、让金融产业健康有序,还需要政策设计者做更多的调查研究。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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