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先行先试政策获批 六个方面先行先试

2012年07月02日 07: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张莫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日前在香港表示,国务院批准并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未来将从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六个方面先行先试。

  张晓强指出,国家支持深圳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包括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等。张晓强说,中国的政策取向是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圳前海作为整个国家在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区域,应该在这方面走在前面。

  当境外市场上的人民币存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投资回流境内市场的需求,因而要建立顺畅的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渠道。目前,就企业和机构而言,进行跨境人民币交易都基于真实的贸易或投资背景。若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获批实施,这不仅能够解决香港市场积累的人民币的去向问题,增强人民币的吸引力,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而业内人士也表示,无论是国际环境还是国内环境,推动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时机和条件均正日趋成熟。

  据介绍,此次前海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出台,是继2010年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建立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中央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重大措施。

  截至目前,有关前海的具体先行先试政策全文并未披露。今年4月份,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部分内容涉及前海,其中包括深圳将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同时,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另外,将推进在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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