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外方“以境外人民币支付”的增资项目获得江苏省商务厅的批准。
该增资项目是去年10月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以来,镇江首例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在我国原有的外汇管理政策下,外国投资者只能从境外汇入可兑换货币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现在,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也可直接投资至国内,省略了企业办理结售汇的手续。据牵头办理该项目的扬中商务局介绍,江苏吉星获得的这笔总金额2亿元的投资,全部以人民币作为直接投资资金支付,已到位3223万元。
(责任编辑: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