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部纳入国家试点

2012年07月04日 09:29   来源:陕西日报   李艳 高瑛

  记者从7月3日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集中宣传活动”上获悉,从7月1日起,陕西省107个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部纳入国家试点(之前为79个),6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55元,均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

  据介绍,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去年7月1日起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9.74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为359.83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2.86%。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杨凌等市区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安康、杨凌等领取率达到95%以上。省政府提出,今年要将80%以上的新增财力用于改善民生,使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107个县(市、区)全部被纳入国家试点后,预计中央财政每年转移支付的基础养老金达24亿元多,将使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据悉,凡具有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据统计,全省农业人口有2634万,其中16周岁以上人口1989万;城镇人口1138万,其中16周岁以上应参保居民人口253万,全省共有城乡居民参保对象约2242万人。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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