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又现非食用盐加工食品 工业盐缺乏严管

2012年07月05日 10:54   来源:南方日报   尹辅华

  记者昨日从佛山食品安全网获悉,针对近期佛山市辖区内个别调味品生产企业被报道涉嫌使用非食用盐(水)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摸清相关行业情况,市食安委对不包括顺德区在内的83家以食盐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调味品、酱腌菜、腌腊肉、蛋制品等加工企业。经调查发现,高明区更合镇伟龙食品加工厂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

  涉案工厂已交警方处理

  据了解,此次市食安委对佛山市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使用食盐为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业主要包括酱油、液体调味料、酱腌菜、肉制品、蛋制品等83家企业进行检查。

  “我们这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的进货台账、原料仓库和生产现场,查找企业是否使用非食用盐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生产工艺各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超范围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等。”市食安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检查中,发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伟龙食品加工厂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目前已立案并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目前针对调味品等相关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的原料盐可能的风险因素,市食安委已交由市质监局对包括铅、镉、砷、铜、汞5种常见重金属和亚硝酸盐指标进行了监测,共抽检佛山市相关企业的生产用盐共61批次,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伟龙食品加工厂因涉嫌违法未抽样。监测结果表明,被抽检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原料盐受检的6个风险因素并未发现有问题。

  工业盐使用缺乏最严监管条例

  据了解,现在国家不仅规定加工食品中不得使用非食用盐,上月中旬,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最近两个月,高明区威极调味食品公司使用工业用盐水加工酱油案已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连上这次检查中的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案例,以及之前工业盐造猪血一案,非食用盐混冒充食用添加剂已经成为佛山食品加工行业一个阴影。

  其实早在今年4月份,佛山市盐务局就集中销毁了30吨假冒加碘精制食盐,而这些假冒食用盐都是用工业盐冒充。据记者了解,工业盐每吨价格大约仅300—400元,比食用盐价格便宜很多。虽然工业盐其主要成分也是氯化钠,但由于未净化,会不同程度地含有一些杂质且重金属超标,这些杂质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工业盐如果不含碘,长期食用会引起碘缺乏症,尤其是工业盐若含有亚硝酸盐,会引发中毒。

  在谈到如何规范工业盐使用问题,佛山市食安委专家组副组长,佛科院食品科学系董华强教授表示,由于工业盐在陶瓷、纺布等行业均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有些地方企业放松管理,导致部分工业盐流向了市场,这就给部分人用工业盐加工食品有可乘之机。“现在管理工业盐的主要问题是因为“有市场”即有人购买,但是盐业公司又没有条例实现“无缝”监管,除了加大行政、刑事执法外,最迫切的就是要制定最严密的监管条例,完全实现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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