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阶梯电价详细实施方案详解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京阶梯电价详细实施方案详解

2012年07月05日 06:39   来源:中国江苏网   

  合表居民户如何申请“一户一表”改造?

  合表居民用户应携表内居民住户独立房产证明及对应产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至营业厅申请“一户一表”改造。

  合表居民用户可部分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原则上应达到表内户数半数以上,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装表接电后执行阶梯电价,剩余用户执行“合表居民电价”,原合表户应结清分户前产生的电费并核减相应容量。

  2012年7月31日前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的公用变供电合表居民用户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之后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的,按现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改造费用后实施。

  如何办理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的业务?

  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由用电客户房屋产权所有人向供电公司提出增加家庭人口用电基数的调增业务申请。办理时需提供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内所有人口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合表用电、出租房屋、暂住证明、军官证、学生证、驾驶证等信息材料,不能作为申请增加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的依据。

  同一个人不能申请不同用电地址的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业务,即一个有效身份证只能在一个用电户下参与居民阶梯电价家庭户籍人口用电基数调增。

  阶梯电价出台后对出租住宅客户有什么影响?

  南京地区存在大量出租住宅的客户,如不了解相关政策,容易引发结算矛盾。

  比如,甲2013年将一处房屋出租,上半年租给乙,用电量共3500度,下半年租给丙,用电量共3000度。假设该户不启用峰谷分时电价,供电公司与甲结算,上半年电费为2760×0.5283+(3500-2760)×0.5783=1886.05元。下半年电费为(4800-2760-(3500-2760))×0.5783+(3500+3000-4800)×0.8283=2159.9元。因此,下半年丙用电量比甲少500度,电费支出却多出273.85元。

  对供电公司来说,追缴电费的对象是房屋的产权人。所以,出租住宅的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一定要明确电费缴纳责任,以避免发生矛盾,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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