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派出3个督查组,对西安、西咸新区、咸阳、榆林、延安、渭南等6个市(区)、11个县(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结果显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据了解,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督查了21个工程项目,单位工程24个,建筑面积19.02万㎡。督查的工程项目公租房6 个、廉租房5个、经济适用房9个,限价房1个,其中西安市4个、西咸新区1个、咸阳市4个、榆林市4个、延安市4个、渭南市4个,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40个。从督查情况来看,全省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按照省厅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质量事故。
督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建设单位存在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现象,而且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个别市在上报《各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前未对本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督查。针对这些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对违规项目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