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从根本上发生了改革。但是,养老院服务人员年龄普遍较大,学历较低,更缺少专业护理服务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与此同时,大多数养老院服务人员由于无编制,待遇低,自身的各种福利也没有保障。
在珠三角一个拥有常住人口100多万的城市,这里共有各种养老院16个,其中民办养老院一个,养老院入住约2000人,从事养老服务人员743人,但是80%的年龄在40岁以上,绝大多数是外地劳务工,小学或初中未毕业的比例较大,所以在岗的人员大多不具备养老护理上岗资质。
目前养老院护理人员的工资是1600元左右,而普通的家居护理每月收入都能达到约2300元。由于养老院人员待遇低,面向社会难招工。在编制上只有一间区属养老院有编制,其余15间镇街基层的从院长到工作人员都无任何编制,福利未能得到政府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五年内全面实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另外《关于养老护理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规定护理员须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并持有毕业证才具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资格。
依照所述相关条件,基层养老院离政府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地方政府应把养老院纳入财政常规预算,提高护理人员的福利待遇,管理人员纳入编制,获取相关保障,稳定护理人员队伍,进一步吸引较年轻、学历较高的护理员。加强培训,逐步达到全面持证上岗。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