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获悉,目前我国共有14个省份的地方扶贫标准高于2300元的国家贫困线。
2011年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把农民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各地按照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的精神,先后明确了地方扶贫标准。
据了解,目前执行2300元国家扶贫标准的省份有17个,以中西部省份为主;标准高于2300元的省份有14个,以东部省份为主,例如浙江4600元、江苏4000元、辽宁3200元等;此外,重庆、广东正在探索扶贫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在扶贫重点区域,对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地本着“高出低进、出一进一、总量不变、严格程序”的精神进行了调整,共调出38个县,调进38个县。同时,国家划定了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3个已实施特殊政策地区,并公布了14个片区680个县的名单。各地也相应划定了一批省级连片特困地区,统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表示,随着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和各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倾斜力度的加强,我国针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贫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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