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十大类大宗商品一般贸易进口增量奖励0.6分/美元

2012年07月11日 07:39   来源:新华网   
    记者9日从福建省外经贸厅获悉,厦门市日前出台2012~2013年度进口扶持政策,对十大类大宗商品一般贸易进口增量奖励0.6分/美元,较上年提高20%,异地口岸奖励标准也提高20%至0.3分/美元。

    同时,厦门市降低扶持门槛,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扶持范围从上年的一般贸易进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扩大至一般贸易进口额2500万美元以上,同时保费扶持比例也提高5个百分点至30%。新增消费品进口方面,对八大类消费品一般贸易进口额超过200万美元以上部分奖励0.04元/美元(异地口岸奖励0.02元/美元),单家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30万元,同时对消费品一般贸易进口额200万美元以上企业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给予30%扶持、资信调查费给予50%扶持。

    此外,厦门市还提高封顶奖励额度,对进口额4亿美元以上(含4亿美元)的企业最高奖励由8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记者胡善安)

(责任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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