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下发意见为农民减负 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12年07月12日 08:13   来源:人民网   

  最近,在河南农村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局部领域和部门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昨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继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确保各种补贴、补助、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切实执行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各惠农补贴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补贴信息,并报同级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监部门)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部门(以下简称纠风部门)备案。

  同时,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药品价格零差价制度、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励、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涉农收费文件审核,严格涉农收费价格和罚款管理。

  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农监部门审核并联合行文。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撤销;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河南省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

  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凡经过审核批准向农民收费的,必须开具规定的票据,否则视为乱收费,农民有权拒交。严禁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严禁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此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修建或维护通村公路、征地拆迁、农电改造、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的专项治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突出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

  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未占用耕地的,除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建筑营业税、防空易地建设费等其他费用。坚决纠正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行为以及在农村土地征收、流转中违背群众意愿、不履行征地程序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戚艺芳)

(责任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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