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额调整 增至394.6元

2012年07月13日 08:10   来源:现代快报   项凤华

  12日,记者第一时间报道了南京在岗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由1794元/月上调至1973元/月的消息。那么,30多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呢?12日,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通过记者向社会发布《关于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7月起,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由358元上调至394.6元,增加了36.6元。

  25日前须办理调整手续

  对持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11年度(2011年7月—2012年6月)养老保险月缴费额高于今年度缴费标准下限394.6元的,继续沿用其2011年度的缴费额;其2011年度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低于394.6元的,将统一调整至394.6元。参保人员如需调整,须于即日起至7月25日期间,到南京银行或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调整手续,否则视同确认。

  对持建设银行原绿色纸质《缴费卡》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即日起携本人身份证、《缴费卡》至建行网点办理龙卡储蓄卡换卡手续,同时申报201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额。

  超3个月不缴费,医保关系终止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前先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为保证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应于每月25日前在缴费卡(南京银行梅花卡、建行龙卡储蓄卡)中存足用于扣缴当月应缴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加医疗保险。

  为避免断保影响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先补缴个人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再转由单位参保缴费。原由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在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提醒

  三种方式查询参保缴费

  1.拨打电话96400(南京银行)或95533(建设银行),向缴费银行核实、咨询相关缴费问题;

  2.拨打电话12333或登录www.njhrss.gov.cn,向人社部门了解申报缴纳社保费有关事项;

  3.南京人社部门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保通”短信服务,每月发送一次社保缴费信息和欠费提醒,每年发送一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信息。如需开通该项服务,可到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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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

  12日,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南京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12月25日结束。特别提醒,目前只是预存参保费,因为2013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可能要调整,目前尚未正式确定。居民医保待遇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明年度医保待遇。

  据悉,2012年度的南京老年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一年600元,其中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各300元;其他居民的医保筹资标准是一年620元,其中个人缴420元,财政补助200元;学生儿童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一年300元,其中个人缴100元,财政补助200元。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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