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救助站被指拖欠46名职工工资10年

2012年07月17日 10:00   来源:南方农村报   李秀林
    近日,广东阳江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员工连续在阳江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称该救助站自2002年3月到2003年3月间,一直没有发放员工工资,员工多次反映都没有效果。

    南方农村报记者查询阳江网络问政平台后得知,早在2009年,就有网友在当地论坛反映此情况。今年最早反映这一情况的是5月19日,发帖网友名叫赵阳,问政对象为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阳反映的内容为,阳江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在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没有发放在职员工工资,2002年该站部份职工到当时的劳动局和信访局反映这个问题,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后来才发放了半年每个月43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希望领导能帮助解决被民政局救助站拖欠的工资。

    5月24日,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赵阳称,反映的问题发生于2002至2003年期间,距离现在已8年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其反映的问题已超劳动监察受理时效,不再查处。

    网友们不满此答复,于是向阳江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映。6月28日,阳江市民政局就此问题进行了回应。阳江市民政局称,2003年因收容遣送职能取消,救助职能未确立,当时有一年多收容站停止业务无事可做,职工基本处于休假在家状态。此前有收容遣送费收入,发职工工资无问题,但在改制期间停止收费,财政拨款又未理顺,因此无钱发职工工资,时间长达9个月。现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发放该项基本工资,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30元,当时在职职工未经核编共有46人,此项资金合计178020元。

    对于救助站职工工资被拖欠一事,阳江市民政局一部门负责人7月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职工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没必要通过媒体和网络来反映问题。该负责人还称,已在网上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复,不便再次进行回应。拖欠的工资只能等财政核实后,才能拨款发放。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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