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患者看病费用降5.3%

2012年07月17日 14:5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余海蓉 通讯员李创党姣
    7月1日起,全市67家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办社康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昨天,市卫人委向媒体通报了改革实施两周以来的情况:以本市医保就医人群为例,公立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费用214.4元,环比下降11.9元,降幅5.3%。随着新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被医务人员、市民所认识和接受,公立医疗机构每诊疗人次药品费用进一步下降,过度用药行为逐步得到遏制,社区首诊量比例有所提高,改革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医院看病人均少花11.9元

    据市卫人委通报,以本市医保就医人群为例,7月1日-14日,67家公立医疗机构的每门诊人次费用214.4元,环比下降11.9元,降幅5.3%。其中药费94.2元,下降15.9元,降幅14.4%;医疗费用120.1元,增加4.0元,增幅3.4%。

    7月1日-14日,社康中心门诊服务累计达到104.2万人次,环比增加10.5万人次,增幅11.1%;每门诊人次费用55.9元,下降2.8元,降幅4.8%;其中药费27.3元,下降4.2元,降幅13.3%,医疗费用28.6元,增加1.4元,增幅5.1%。

    市卫人委表示,医药分开改革实施半个月以来已经显现成效,群众得到了实惠。公立医院诊疗费用提高部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预计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其中门诊费用1.99亿,住院费用0.1亿。社康中心取消药品加成,实施一般诊疗费,一年可减轻市民医药费用1.17亿元,其中药费1.03亿元。

    市卫人委:药品费用还有合理下降空间

    市卫人委表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是简单的降价行动,是立足长远的改革。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切断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体系之间的利益链条,打破药厂、药品经销商、医院、医务人员联手抬高药品价格的制度弊端,打破单一按医疗服务项目叠加收费造成的过度医疗服务,遏制过度用药、用高价药以及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此降低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支出。

    据了解,实施改革后,第一周次均药品费用降幅12.6%;第二周与前一周相比,次均药品费用进一步下降2.2%。市卫人委表示,随着新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被医务人员、市民所认识和接受,公立医疗机构每诊疗人次药品费用还将有合理的下降空间,过度用药将会逐步得到遏制。

    改革也通过利益导向机制引导患者到社康中心首诊。改革实施两周来,社康中心门诊服务量增加11.1%。

    改革也倒逼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政策实施后,社会药店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感受到了药品价格下调所带来的冲击,不少药店也纷纷加入调价的队伍。

    市卫人委表示,随着6项配套改革措施逐步实施到位,改革的远期效果会逐步呈现,将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将尽快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市卫人委也重申,改革绝不以降低医院的合理、合法收入为代价,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密切监测医院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公立医院健康运行。

    改革绝不以牺牲医务人员合理、合法利益为代价,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正在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体现行业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医务人员薪酬标准体系,进一步保护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市卫人委表示,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查费,将有利于引导更多的资源向儿科、妇产科、眼科、康复等医疗专业转移。因为这些专业使用的药品数量少、价格低(“药占比”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利于引导各类办医主体优化卫生资源的布局,缓解儿科等部分专业资源严重缺乏的困局。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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