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江苏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交出了漂亮的成绩单,但在7月19日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并不掩饰好看的数字背后存在的客观问题。报喜且报忧的这场“年中总结会”,显露出保障房推进的不易,也表明江苏切实推进这项民生工程的决心。
7个县(市、区)竣工套数仍挂零
——表扬声后亦有严肃批评声
江苏省全年保障性住房的开工任务为36万套(户),竣工任务13万套。为全面完成任务,江苏实施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制度,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前分解下达到市县,比去年提前近3个月。为解决筹资难题,今年省保障房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增加到8亿元,是去年的2倍。目前各地通过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土地出让净收益提计、投融资等渠道,已累计筹措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近400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立项审批、支持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督查、资金审计监管、分配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都在有序推进,并积极组织各地向住建部申请,扩大江苏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南京、常州、苏州三市已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预选考察。另至6月底,13个省辖市中已有11个城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
不过,省住建厅厅长周岚也坦言地区进度不平衡。分地区看,在新开工方面,13个省辖市中,宿迁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另有11个市超过50%的序时进度要求,有1个省辖市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在60个县(市、区)中,有26个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7个超过50%的序时进度要求,有7个县(市、区)未达到50%的序时进度要求。
在竣工方面,13个省辖市中宿迁、泰州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另有7个市超过年度目标的50%,有4个市未达到50%的序时进度要求;在60个县(市、区)中,有24个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个超过50%的序时进度要求,15个县(市、区)未达到50%的序时进度要求,还有7个县(市、区)竣工套数至今为零。
听闻周岚的问题汇报,何权副省长也不客气地“敲”起了“鞭子”:“尽管周厅长指出问题时没点名,但是我觉得各个地方要注意对照,尤其是政府的负责同志要非常清楚本地区在这项工作当中的位置,进度滞后的,要注意找准薄弱环节,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对质量问题“零容忍”
——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
“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对保障房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会议上,何权副省长脱稿而出的这句话掷地有声。他说,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主导建设的工程,社会关注度很高,保证质量十分重要。必须坚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把保障房建成质量优良、经得起检验的惠民工程。
据了解,今年江苏完善了省、市、县三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巡查体系,加强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抽检,建立施工原材料飞行检测制度,强化对常见质量缺陷的综合控制措施。各地新建廉租房、公租房已全部按成品住房标准建设,并执行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在7月19日的会议上,江苏提出,保障房必须科学规划设计,规划选址要避开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户型设计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同时,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实行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
江苏还要求各地推广在住房建筑上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公平分配是保障房生命线
——建省市县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当前江苏各地均有一批保障房陆续竣工并交付使用,仅在南京市,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就将交付555万平方米保障房,共计5.9万套。
江苏提出,要加强房源分配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切实做到过程公开、办法公平、结果公正。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公示、配租配售等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建立申请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联动审核机制,提高准入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和纠错机制,采取公开摇号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让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平等参与分配;健全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保障对象年审制度,对收入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依法要求其退出住房保障。对骗取保障资格、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司法等手段加大清退力度。
据悉,江苏将加快建设并推广使用省市县三级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共享、联网运行,网上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手续,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分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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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保持调控政策稳定性
在19日召开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何权同时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他说,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全省房价较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变化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方向,但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仍需密切关注,调控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下一步,要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稳定性,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效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首套自住性商品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披露房地产市场信息,防止不实信息炒作误导,促进江苏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汪晓霞)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