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自从2月9日全省“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工商机关以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桶装水、饮料、酒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鼓励申诉举报全面清查线索记者了解到,在流通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中,广东各地工商机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将专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基层工商所、落实到具体地段,确保专项整治责任到岗、到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工商机关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信件等方式获取食品线索4564起,核实查处3597起。6月5日,根据举报线索,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对涉嫌假冒“XX零度清醇”啤酒供货商的高明区荷城街道某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现场查获的进销货票据,再锁定高明区三镇一街91家食品经营户和3家餐饮店,并联合食药监部门开展全面清查。高明区工商局当晚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6月7日,公安部门继续追查源头,端掉广州城区内的一处制售假冒伪劣啤酒窝点。
在行动中,广东各地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力,以网格监管机制为依托,全面摸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充分利用准入登记、市场监管、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信息资源,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排查,深入挖掘食品制假售假案件线索,摸排案件来源9475条。4月25日,东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莞市道滘镇蔡白村第二工业区厂房一楼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金XX”食用调和油1256瓶、标识64280个、瓶盖3000个;涉嫌假冒“鹰X”花生油96瓶、标识6500个、瓶盖1000个;另外食用香精20支、食用油8.7吨、空瓶7000个、涉案车辆1辆,涉案商品货值约17.25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组织专项打击强化联合执法
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广东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一支队伍办案”优势,以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桶装水、饮料、酒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从重处罚,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40.9万户;立案查处10236宗(其中大案要案262宗),案值1.84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72个,移送公安机关114宗。在为期一个多月的问题冻肉重点整治行动中,全省工商机关共查获涉嫌问题冻肉4749.272吨。
广东各地工商机关还积极加强与农业、卫生、质检、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一旦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整合各方力量,快速果断出击,从重从快查处。4月24日,清远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石角工商所接群众举报,联合石角镇政府维稳办、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当地一间居民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居民房内正在从事鱼制品(花胶)生产活动,经检查,初步判定为生产假冒花胶和鱼翅作坊,现场查获假花胶成品1250.73公斤,原材料1008.5公斤,假鱼翅23.5公斤,加工用过氧化氢7瓶(每瓶25公斤),工业用盐一大批,案值约200万元。目前,此案由质监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加强质量监测提升监管效能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工商机关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作为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线索的一项重要手段,加大了抽检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工商局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8350批次,包括乳制品和含乳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大米、烘炒食品、桶装饮用水、蜂蜜、熟食糕点、膨化食品、茶叶、冷冻饮品和饮料等12大类食品,其中合格7966批次,不合格384批次,合格率为95.4%,剔除纯标签不合格9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6.5%。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有所提升,部分产品合格率较高,其中茶叶、大米合格率为100%;乳制品、含乳食品合格率97.8%;冷冻饮品合格率为96%。部分产品与去年抽检情况相比质量情况有较大的提升。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钱永成表示,下一步,工商机关将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推动流通环节食品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000001,股吧),全力以赴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食品打假的良好氛围;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全力查办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抓长效机制,针对食品打假工作中发现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以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为重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