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压塌桥司机获刑4年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人共赔偿1556万元
张某开着超载110吨的货车,从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经过时,将该桥压塌。记者上午获悉,怀柔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同时,判决张某和车主曹某父子共同赔偿怀柔公路分局1556万元。
今天上午,张某家人表示没有钱赔偿,而曹某父子也表示赔偿金额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3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超载110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砂石料,行至怀柔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将桥梁压塌。经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桥梁价值1556万元。怀柔交通支队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查明,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为曹某父子所有。法院认为张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对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鉴于张某是在履行曹某父子所交付的工作途中发生重大事故,故三人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讲述
张某家人介绍,张某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和一个5岁的女儿。张某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与他们同住,他的妻子常年多病,本就无力养家。“要不是老板欠我丈夫两个月的工资,我丈夫早就不干了,也惹不来这场飞来横祸。”张某的妻子说。
同样,被判承担连带责任的曹某父子也称无力偿还,这是一个“天文数字”。(记者洪雪)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