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改革亟需制度公平

2012年07月24日 13:44   来源:东方财富网   
    国家人社部频频放风,声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声调之高,令人觉得推出延迟退休已迫不及待。

    最近,国家人社部频频放风,声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均寿命不断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声调之高,令人觉得推出延迟退休已迫不及待。

    从理性和长远角度看,“延迟退休”大势所趋,民众对此也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令人社部没有料到的是,“延迟退休”刚提出来探探风声便引来满城质疑。当养老金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公两个难题一同来临时,由于后者与收入差距形成的负面公众情绪叠加,更为当下社会关注。

    “开源节流”是否让民众得益

    公众反对延迟养老,直观地看,是意识到普通人必定会遭受损失,深层次上,则怀疑这项具有“财务必然性”的政策的出发点。

    所谓“延迟退休”其实就是简单的“开源节流”,通过让在职人员延迟退休,一则可以多凑些养老基金,二则可以晚些支付养老金,三则最后支付给每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总额可以少些,因为他们领取养老金的年份少了,即使每月的金额有所增加,但总额很可能反而减少。说白了,这个如意算盘在骨子里,无非为了克扣在职人员按照现在模式可能享受的老年福利,难怪出台会遭遇公众的激烈反对。

    网上有网友做了个简单的计算,按照官方公布的2011年GDP、职工人均工资、人均退休金等数据计算,一名职工推迟5年退休,相当于为国家增加52万元的收入,而职工本人却多付出了五年的辛勤劳动、少拿了7万多元的退休金。当然这种计算肯定不是很科学,但有个数据可以看一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2011年人类发展报告及人类发展指数中国人均寿命为73.5岁,按照人社部65岁退休的建议,可以领取八年半的养老金,而现在是十三年半。

    无论“延迟退休”的说辞多么动听,最根本的理由无非是要弥补养老金缺口,减少养老金入不敷出的风险。暂且不论延迟退休对于缓解养老金收支平衡,究竟能否药到病除,首先一条,这根本不公平——养老金缺口不是劳动者的错,凭什么要劳动者用延迟退休来承担?

    延迟退休对于劳动者而言,无疑是一种为弥补养老金缺口做出的牺牲和奉献。但是,在要求普通劳动者做出牺牲和奉献之前,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现有既得利益者,却让这种牺牲和奉献看上去丧失了意义。

    养老保险双轨制弊端重重

    自1992年起至今,我国实行的是“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退休制度:即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不仅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而且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两种制度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双轨制没有打破的今天,很差钱的养老金背后却长期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8%的费率是全世界最高的费率,但8成以上补贴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为了减负,政府自2008年启动5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看齐以来,利益所涉阻力重重,改革并无实质推进。来自社会尖锐的质疑是: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为何在该牺牲一些既得利益,为改革率先做贡献的时候,却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而却让全社会为此买单。

    这种不平等导致了政府替公务员退休金买单日益变得不可持续。政府2010年向退休公务员的财政转移支付为218亿元人民币,达GDP的5.4%。2011年时,广州市人大代表黄瑞麟就爆料:处级公务员退休金能拿到7000—8000元/月,企业的经理们每月自己缴纳养老金1000多元,但退休时封顶也就是1700元/月。

    不解决体制内外社保的公平正义问题,社保亏空问题无解。体制内没有缴费的个人账户本身没有积累,却要按照有积累的形式来发放养老金,没有人来买单,本身就是一个缺口。

    此外,全国各地社保案层出不穷也使得公共权力不断受到质疑。从1993年开始,广州8.9亿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无法完全追回;2003年6月,太原市财政局科员挪用社保基金8609万元;2006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频发的社保贪腐案件也让民众对社保资金的安全性失去了信任。

    养老金制度公平刻不容缓

    有舆论指责养老体制的双轨制是典型的劫贫济富。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先生研究,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养老保险“双轨制”——企业职工需要自我缴费养老,且缴费负担沉重、养老待遇低下,而公务事业人员完全不用缴费、由财政包养,且养老待遇数倍于企业职工。全力推动企业职工与公务事业人员之间的养老并轨,将后者尽快纳入到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刻不容缓。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吃财政饭”的公务事业人员总数至少多达4000万。这意味着,如果他们也按28%标准缴费,以每人年薪3万元计算,那么每年将会为养老保险基金贡献超过3300亿元的收入。

    合理的养老体制改革,应该是先并轨养老金,再谈延迟退休。换言之,必须首先进行养老金并轨改革,像取消公费医疗一样取消机关养老金,让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人都一样地缴费,并在退休后获取数额相对公平的养老金,以此来弥补养老金现有巨大亏空。在此基础上,如果仍然确有必要,再来谈弹性延迟退休才是公平的。否则,一群自己根本不用缴费的人,反过来决定那些缴费的人要延迟几年才能拿到退休金,只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无异于慷民众之慨,让他们多干几年来为公务员养老。

    与“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不同,还没富裕起来的中国已快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辛苦半辈子的工薪族对虽然微薄但几乎是全部生活来源的养老金需求更为迫切,也对公平问题更加敏感。不管“延迟退休”初衷怎样,至少在程序上,让一群没有缴费负担、游离于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来讨论事关全民的“延迟退休”问题,都是不可能具备真正的公平公正说服力的。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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