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深圳或将在两周内宣布取消城管外包服务。
深圳于2007年起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城管外包制度曾一度被认为是机制创新之举,得到广泛宣传。但经过长期实践发现,城管外包机制存在重大缺陷执法人员培训不足,缺乏纪律约束和监管机制,使得城管人员越权“执法”,敲诈勒索,乱象横生。
城管是长期以来具有争议性的一个制度,用这样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来行使管理城市的权力,很多法律学者早已指出其缺乏法律依据,城管是国家机构组织法当中所没有的一个机构,但是这个“非法”机构仍然运行了很多年。它把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权力拿来集中使用,人们不禁要问,设立了城管,工商卫生那些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而让很多人想象不到的是,这样一个法外部门,竟然还要搞外包,自己不干活,包给社会的公司来做,行使行政权力,真是奇怪。过去只知道工程领域的层层转包,不料行政权力竟然也能被这样层层转包,现在深圳终于认识到外包的弊病,取消外包制度,算是一个进步,应该肯定,但是还需进一步追究更深层的东西。
城管制度运行以来,在各地都出现不少的负面影响。城管打人,暴力执法,殴死小贩,此类新闻屡屡见诸报道。“城管”甚至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负面符号。每当发生外交争端,网友会调侃“派城管部队去”,“中国承诺不首先使用城管”。可以说,还没有哪一个行业管理者的名声整体臭到这种程度。
所以,现在不是要检讨城管外包的问题,是必须检讨城管制度本身的问题。国家要下决心解决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取缔城管制度,责令相关行政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文明执法。更重要的,是要纠正城市管理的思路问题,不要只追求城市表面的光鲜,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让所有民众能在城市里幸福地谋得生路。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