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 激辩4小时

2012年07月26日 10:22   来源:新华日报   陈月飞
    7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姜堰市检察院举行。在4个小时的听证、示证、论证、质证后,7位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姜堰市检察院对郁建平医疗事故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正确,申诉人表示不接受评议结论。
    
    该案背景如下:2003年6月15日,鲍平之父鲍奎因眼疾到姜堰人民医院看病,时任眼科主任郁建平负责诊治。6月17日,该院委托协作单位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知名专家、眼科教授、主任医师管怀进为鲍奎移植角膜,术后鲍奎口服环孢霉素用于抗排斥治疗。7月12日,因鲍奎右眼病变,管为其二次手术,术后再服环孢霉素。8月5日,鲍奎反映咳嗽及痰中带血,拍片发现肺部感染,后转内科治疗,8月7日停用环孢霉素,但病情仍加重,8月12日鲍奎死亡。2004年3月,泰州医学会鉴定认定本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省医学会维持这一结论。2008年,姜堰人民医院与鲍奎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24万余元。2009年,鲍奎之女鲍晋辉向姜堰公安局报案指控郁建平涉嫌医疗事故罪,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年9月21日,姜堰检察院决定对郁建平不起诉。申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并提出申诉。
    
    上午9点,申诉人鲍平首先陈述观点。随后,检察机关的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等均做了陈述。提问阶段,申诉人与原案承办人、姜堰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刘志山及郁建平展开了反复的质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代表听证员,围绕查明案件事实,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问。
    
    中午12点05分,听证会告一段落,7位听证员去单独的会议室评议案件。记者随机采访发现,民意一面倒,均认为鲍奎死亡与郁建平关系不大,对郁不起诉较为合理。
    
    半小时后重新开会,听证员代表狄小华宣布:“我们7名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决定正确,郁建平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下午1点,主持人宣布:“听证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郁建平在鲍奎眼疾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同意姜堰市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和泰州市院的复查意见。”
    
    对评议结果,鲍平不接受,“我们将继续将司法程序推进下去。”鲍晋辉则表示:“我们将继续上告。”
    
    据了解,本次听证意见并不是决定性的,省检察院控申处将结合评议意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狄小华教授认为:“本次听证会程序规范、公正,各方都有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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