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中牟县国资局和纪检委表示,此前被质疑拍出“废铁价”的公务用车,其车牌号、规格、型号、登记日期、车辆情况、评估价和成交价等信息已完整公布,与二手车市场同类车辆一一比照,目前无一辆车被认定为“贱卖”。河南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袁队长也回应,此次拍卖程序合法,并从未对媒体发布过“违规”的结论。
此前,因为“43辆超编公车拍卖了39.11万元”,中牟县日前进行的公车拍卖被质疑“公车贱卖”以及程序违规。
中牟县纪检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主任师永涛说,此次公车拍卖存在工作不周,事先没有发现钟某身兼两职的情况,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钟某介入了此次评估和拍卖。如果发现违规,一定追查。今后进行拍卖活动,会更加严格,规避“瓜田李下”的嫌疑。
中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永宪对媒体表示,中牟县的这次公车拍卖饱受质疑,说明县里这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经过这次媒体关注和质疑,中牟在公车治理上会更加公开透明。
当地相关部门试图给此次备受质疑的公车拍卖事件“盖棺定论”,但是质疑声还是没有消失。新的疑问是,“小小一个县城,为何超编车辆就多达43辆?”“为什么被拍卖的超编车都是使用时间长、车况差甚至接近报废的‘烂车’?”
7月24日,中牟县委宣传部部长衡文学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公车拍卖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我们是根据中央的精神和要求来做的。中央要求是十二字方针,‘总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它没有规定说哪些车超编,哪些车不超编。”衡文学还说,“接下来,中牟县会根据上级要求一步步推进公车治理工作。”
201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区开始启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河南省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其中也明确,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即“超编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拍卖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为什么公务用车中会有这么多超编车?“超编车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制度太松弛。在公务用车中,有的车是用财政拨款,按照编制来购置的,比如一个财政局有10辆车,淘汰一辆车就再加一辆车;有的车可能来源于本系统,由上级机关以一些名义发一批车给下级单位;有的车甚至来源于慈善机构和企业家捐赠等。最后的结果就是,很多单位的公车都是超编的。”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很多地方的领导都不敢轻易处理这些车,宁愿花钱养‘烂车’,因为担心处理公车会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不敢承担责任。所以,公车不断地进来,但是淘汰的公车却比较少。很多单位一旦进了新车之后,旧车就尽量不用,或者排到后面去用,但是半新不旧的车还是要花钱养,这就造成了浪费,也是很多单位一查就能查出很多超编车的原因。”
中牟县此次拍卖的超编车都是“老破旧”车,有媒体评论质疑“拿出来拍卖的为何不是近些年超编购买的车辆”?对于这种观点,叶青认为,中牟县拍卖超编车只能算在公车治理的范畴里,并未达到改革的层面,“中牟县只是在公车治理中查处‘烂车’,但是好的车还是会用,不可能拿出来卖。这跟温州车改不一样,温州拍卖的车就会好很多,均价在5万元左右,有些车可能是处长之前坐过的车。二者是两回事”。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进行的公车治理或者改革实践,在引发社会关注的同时,也总是遭受质疑。比如,陕西榆林拍卖超标车、温州公车改革以及中牟县此次超编车拍卖等。在叶青看来,“对于公车改革而言,节约最重要。目前看来,各地车改成功的一点是,可以节约费用的三分之一。官员和公众都要理智地看待公车改革。决策者不应该认为车改是为了增加收入,公众对车改也应该抱着相对宽松的心态,不能让地方车改一出来,就被打回去和吓回去了”。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