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
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程序详解
救助基金
如何申请?
记者了解到,需要由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由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使用。符合垫付条件的丧葬费用,由殡葬服务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使用。如需垫付抢救费用、垫付丧葬费用、一次性困难救助等三方面的申请,申请者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应提供: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表格(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医疗抢救费用垫付申请表);
(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三)医疗机构提出垫付抢救费用申请时,应出具抢救费用证明材料等;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表格(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表或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知名死亡者丧葬费用垫付申请表);
(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三)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四)尸体处理通知书。
■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应提供: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表格(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表);
(二)受害人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等可以证明受害人有抚养责任的材料;
(四)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五)受害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害人为该家庭唯一生活来源,因该交通事故致使家庭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证明。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