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国酒”招牌成茅台垄断执照

2012年07月31日 09:28   来源:光明网   孙灿金

  近日,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据悉,贵州茅台曾申请“国酒茅台”商标9次,均被驳回。(据《重庆商报》7月29日报道)

  从2001年起,茅台先后9次进行“国酒茅台”的注册申请。虽然每次都被国家商标局驳回,茅台却始终坚持“屡败屡战”,正是因为茅台心里清楚,没有法定授权的“国酒”宣传终究是底气不足。此次“国酒”商标申请初审获得通过,对茅台来说是惊喜,对公众来说是惊奇,既然以往每次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所以驳回茅台的申请,那么此次对茅台网开一面的特别理由在哪里呢?

  据法律界专业人士介绍,如果申请最终获得批准,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也是我国第一个有“国+通用名称”的商标的商品,这个没有先例的口子不能开。其一,还是触及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的“红线”,茅台盈利既不是全民所有,茅台酿酒也不与全民分享,有什么权利打“国”字牌?其二,授予茅台国字第一号的品牌,等于授予茅台法定的“第一白酒”地位,这种绝对化的荣誉评定不够科学、不够客观,对其他白酒品牌是公开的歧视和贬低,岂非以后其他白酒做得再好也只能做“千年老二”了?

  “国酒”商标申请的蹊跷通过,令人担心超级企业通过“运作”在谋求“超国民待遇”。“金杯银杯不如口碑”,这是企业界都挂在嘴上的一句话,然而,一落到现实情形,许多企业就把老百姓的口碑丢在一边了。茅台孜孜以求国酒名誉,也是犯了重“金杯”轻口碑的常见错误,其本质是一种投机取巧的理念,对永无止境地提高产品品质有畏难意识,只想抱个金牌在手一劳永逸。

  企业的经营发展风云变幻,产品的品质比较也是此消彼长,给某个企业或者品牌授予国字第一号的“终身荣誉”,违背了客观、全面、辩证的评价原则,违背了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原则,垄断企业的垄断能力不是削弱而是得到强化,让同行业的企业永久置于被打击、削弱的情境下,于法律规范执行不相符,于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不符,这个危险的口子不能开。(孙灿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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