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乱象亟待整肃
都市时报:为了国有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市政道路停车泊位是否会越划越多?
殷灏:非也。如今昆明道路的通行情况也不允许无限制地扩大路内停车泊位数,市政道路因其特殊性划线泊位呈逐年递减之势。从2005年的2600多个递减到现在的2100多个就很能说明问题。
新修订的《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15日实施。办法规定: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占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
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主要的次干道和车行道宽度小于7米的道路(单行道除外),妨碍过往车辆及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距离公共汽车站台、急救站、消防栓等公共设施30米以内的路段,交叉路口、学校出入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环岛、高架桥、立交桥、引桥、匝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资源肯定越来越稀缺,我们期待把更多的道路资源纳入市政道路统一管理,统一授权特许经营,这样才能规范道路停车位。
今后乱停车
交警锁车轮
都市时报:是否所有的道路都将由交警纳入管理,对非市政道路有无处罚权?7月15日后如何加强路内停车管理?
殷灏:逐步解决,当然是新建停车设施,合理设置路内泊位,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打击力度。7月15日后,将凡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市交警支队要责令其恢复原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为了加强对主城支次道路乱停车的管理,交警计划将对乱停放车辆采取锁车轮的方式,并进行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昆明市交警支队正在购置一批车轮锁,车轮锁上将印制着各个交警大队的名称和电话,便于车轮被锁的车主能够通过电话请民警来开锁。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非市政道路的路产路权不清晰,有些路内收费的单位个人只能以协调、劝说为主,宜疏不宜堵。只有政府从开发商手上接过来的市政道路,才可以加强划线泊位的管理。
收费去向成谜
无人问津
都市时报:为什么我们看到路边收费的人大多数还是有发票?这部分资产流失了多少?
殷灏:发票分好几种,有些完全是由路外专业停车场的发票代替路内收费开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发票比较多。目前这一块还暂时难以统计。比如,截至今年5月底,在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备案在册的停车场共有743户,泊位110896个,他们中的某些停车场经营户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把发票用在路内泊位上的情况有多少,这就很难查清楚了。具体的收费情况只有税务部门才能说清楚。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