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中纪委驻总署纪检组、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组织中央督查组赴部分省份及中央报刊出版单位,对5月15日以来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8月2日,中央督查组第一小组赴广西、海南,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在中央督查组抵达前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再次公布举报电话,为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征集群众意见和举报线索。
除广西、海南外,还有3个督查小组将于近期陆续分赴河南、贵州、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等地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执法部门活动部署及案件查处情况;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报刊出版单位贯彻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情况。
此外,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扫黄打非”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也将于8月10日前对本地区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记者晋雅芬)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