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严格控制开发商"偷面积"行为

2012年08月06日 13:20   来源:政府网站   
    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将于9月1日起施行容积率新规,新规首次对别墅的层高设限,即不能超过3.6米;同时对其他建筑的层高也有严格限制。一旦新规施行,利用层高做成错层、夹层等“假复式”房源营销的现象,将可能销声匿迹。

    所谓“容积率”,即地上总建筑面积÷建设项目权属用地面积。建筑容积率越高,房子密度越大,居住的舒适度就越低。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均会框定地块的容积率,而一些开发商为获取更多利润,却玩起了“偷面积”的花样。“两房变三房”、“买一层送一层”……这样的营销广告并不鲜见,所谓的“送”,被业内形象地称为“偷”,因为开发商其实是尽量利用层高,做成错层或夹层等“假复式”房源,再以“送”的名义来吸引购房人眼球的。在南京,4.8米以上甚至5.5米以上的挑高楼层并不鲜见,挑高后,容积率并未改变,但使用面积会多出很多。不少开发商以此手法规避了容积率规定,摊薄了土地成本,由此获得更大的利润。据透露,南京一些开发商通过超常规设计手法“偷”出来的“灰色面积”可达30%以上,利润不菲。

    新近出台的《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住宅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6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普通商业(门面房)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8米,超市、大型商场、电影院、专卖店、餐饮、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层高根据审定的规划方案确定具体层高。新规还首次明确别墅的层高不得超过3.6米。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以往楼层每超过规定2.2米,该层建筑面积都按实际建筑面积的1.5倍来计算;新规却规定,同类情况按2倍来计算,更为严格。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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