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警车救人紧急送医 被收费站拦下交过路费

2012年08月06日 15:12   来源:人民网   

  8月2日凌晨1时许,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大黄山)高等级公路风力发电站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爆胎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上5人受伤,特警驾驶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柴窝堡收费站时,与收费员就该不该交过路费发生争执,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者,交费后通行。

  受伤乘客孙先生说,当晚他们车上共有5人,从吐鲁番前往乌鲁木齐。车行至吐乌大高等级公路风力发电站附近时,车轮胎爆了,然后撞上前面一辆大货车尾部,5人不同程度受伤,他立即报了警,并拨打了120。

  一名好心的司机见状向前方正在执勤的特警求助,特警们立即开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在途经柴窝堡收费站时,特警与收费员就该不该交过路费发生了争执,警车一度被卡约有两三分钟时间。

  “当时我们的车拉着警笛,闪着警灯,有的伤者已出现了昏厥,情况十分紧急,可是收费员坚持,不交钱就不放行,但我们的警车在抢救伤者时无须交过路费,大家僵持了几分钟时间。”一位特警说,因担心伤者出现意外情况,他们就交了过路费,所幸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如果因此耽误了救治时间,他们没办法向伤者的家属交代。

  孙先生说,他个人认为警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理应免去过路费,更何况当时警车上拉着急需救治的伤员,“希望收费员在收取过路费时能否人性化一些”。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其中大多数市民表示,救人是第一位的,钱是次要的,警车救人应免去过路费。小部分市民表示,针对现在有“公车私用”的情况出现,收费员收过路费也是应该的。

  8月5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柴窝堡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说,因当时该警车没有出具可免过路费的凭据,所以依照规定是要收费的。

  据该收费站一名负责人介绍,按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军车、120急救车、辖区公安的制式警车才能免交过路费。由于该警车是乌拉泊辖区范围的,不属于柴窝堡辖区范围,理应要收费。

  “出于人性化角度出发,如果该警车能提前通知收费站有任务要执行,也是可以免去其过路费的。”该负责人说,目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导致收费站也有自己的苦衷,希望广大市民能给予理解。(齐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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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7-21暴雨救援的紧要时刻,京港澳高速北京段越来越拥堵。收费站仍继续拦车发卡或收费,驾驶者在耐着性子缴费后,将沿着渐低的地势驶入一条下沉式路段,从而落入一个最深超过5米的水潭中。直到22日凌晨2点,积水带北侧的杜家坎收费站已全面拥堵,但并没有停止入京车辆过杆收费。面对舆论的指责,首发集团人士回应称,北京并没有高速路应急停止收费的规定。(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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