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除了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减税效果将逐步显现外,自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也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0个省市。
不难看出,中央对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实施十分坚决,但从目前已公布省份的201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仍保持较高增长,个税新法对各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有限。据不完全统计,在统计的24个省份上半年财政收入中,仅有广东、浙江、上海和北京的财政收入呈个位数增长,其余21省份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均超GDP。
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普遍超GDP
随着上半年各地统计数据的陆续公布以及地方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截至7月31日,全国26个省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总计达29546亿元。《第一财经日报》8月1日报道,四川、黑龙江、贵州、云南和西藏五省区还没有公布上半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数据,不过,从1-5月数据来看,上半年全国31个省份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将稳超3万亿。
据不完全统计,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依然保持高速增长。其中,最高的是江西省,上半年入账740亿元,增长32.3%,湖南省和天津市分别增长29.1%和27%。另外,辽宁、广西和青海等地财政收入增速都在20%以上。
同时,《人民日报》6日报道称,截至目前,26个省份公布了今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情况:除上海、北京和浙江的财政收入增速低于本地的GDP增速,其余省份大都保持20%左右的增速,远高于当地GDP增长。
尽管如此,地方政府税收仍受到了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广西财政厅就表示,财政收入增长形势仍较为严峻,国税和地税部门收入进度均落后于序时进度,大部分主体税种税收增幅偏低或出现负增长。
此外,地方税收的一点点震荡都会引起地方政府的紧张情绪。因为,加大投资无疑被地方政府看作是“稳增长”的一把利器,而税收的缩减必将会影响地方投资和财政支出。面临财政税收增速下降的压力,地方变相增税冲动再起,而这不仅与中央政府结构性减税的大方向背道而驰,同时也将加重企业经营压力,阻碍经济恢复。
“营改增”下半年将继续扩容
事实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日前也再度强调了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至今年底,“营改增”将从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市。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这将为今后“营改增”全面推开打下基础,意味着“营改增”推进速度将大幅加快。
对此,新华网8月1日消息指出,“结构性减税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把稳定经济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就更有必要实施更加有力的减税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
盘点已经施行的减税措施,幅度较大的有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据财政部数据,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以上;另外,于去年9月1日实施的个税新法的影响也不容小觑,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减少283亿元,下降了8%。
专家指出,从下半年来看,关键是贯彻落实好已经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比如针对中小企业、针对进口环节的,尤其是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进一步深化,减税的效果会进一步显现。据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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