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孤儿养育标准再提高10%

2012年08月07日 12:0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傅联 张孔生
    记者昨了解到,市有关方面再次提高我市孤儿养育标准,将惠及我市各方抚养的700名孤儿。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近700人。今年下半年起,各区及高邮市、宝应县孤儿养育标准将提高10%,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至726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10元。

    仪征市力度更大,孤儿养育标准提高18%,社会散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至78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300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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