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抗菌药限制令引关注 广西管理更严格

2012年08月07日 12:18   来源:广西日报   梁莹
    从8月1日开始,被称为史上最严“限抗令”的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黄文新介绍,从去年6月份开始,广西就开始根据卫生部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的要求,对我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严格控制。执行如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超过35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等一系列分级管理规定。

    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较去年更为严格。据悉,我区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对广西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规定。目录中共选定141种抗菌药,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广西增补品种)、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品种。“比如,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依然要限制在50种以内。去年可以在成千上万个品种中任选,今后只能在目录规定的141种抗菌药中选取。”黄文新解释。

    限定抗菌药品种会不会导致药不够用?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药品有可能在目录之外,怎么办?黄文新告诉记者,这141种抗菌药的目录是自治区组织各大医疗机构资深药学专家反复研究论证确定的,已经能满足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同时,医疗机构因临床救治需要,需使用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即可购买,不会耽误患者的治疗。

    “我区的医疗机构将会有1个月的缓冲期。”黄文新说,自治区卫生厅近期将对全区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加强督查,要求医院在1个月内对不在目录内的药品进行清退或者更换,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同时控制不合理药物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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