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自治区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45.53亿元,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自治区财政筹集资金41.51亿元,支持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165元提高到185元,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62元提高到74元,共计380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惠。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区各级财政筹集资金3.96亿元,支持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钱、30斤米、1斤油”提高到“150元钱、30斤米、1斤油”,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筹集资金600万元,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的城乡困难群众予以救助,确保其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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