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起4个节假日小车免过路费 重庆正制定方案

2012年08月09日 08:19   来源:重庆晨报   刘敏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交通运输部决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

  设置专门的免费通道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特别是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及时处置拥堵问题

  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时,收费公路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靠前指挥;各收费站要增派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对收费道口严重不足的收费站,要抓紧调查论证,研究制定扩宽改造方案,增加收费道口,满足车辆通行需求。

  所有执法人员取消休假

  昨日,市交委介绍,我市正在制定节假日小型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方案,将按交通运输部要求,执行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客车高速路通行免费政策。

  市交委相关人士介绍,交通运输部发布“四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7座以及下)通行费”通知后,市交委已会同高速集团、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四大节假日免通行费制定相关方案,方案中将细化是否在节假日开设免费车通行通道等相关问题。这一方案目前正在制定当中,预计最快本月底或下月初出台。

  来自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消息,针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节两个假日,从下月开始,他们所有执法人员已取消休假,一旦今年国庆执行7座及以下小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优惠政策,他们将在第一时间根据市交委制定的执行方案,制定相应保畅和应急执法方案,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安全。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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