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梯电价后 广东惠州计费分四类

2012年08月10日 09:07   来源:南方日报   张昕 刘诗迪

  从7月1日起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计费类型共分为四类,计费标准也各有不同。”昨日,广东电网惠州供电局针对1个多月的实施阶段里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阶梯电价实施以来,居民最关心的就是如何计费。“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计费类型将分为四类,分别是阶梯计费、合表计费、分时阶梯计费和卡表计费。”惠州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用户执行阶梯电价,按一个月或两个月抄表,对抄见电量根据阶梯基数分为第一、二、三档电量及各档电价计算电费,而未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公共用电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等,则按抄见电量乘以合表电价计算电费。

  据介绍,目前惠州居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后第一、二、三档电价分别为0.65元/千瓦时、0.70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其中,对于跨执行时点的居民,如果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即2012年8月份的抄见电量中,一半电量执行阶梯电价(按1个月阶梯基数执行,若是合表用户则执行合表电价),另一半电量按原电价执行;如居民7月份抄见电量,则按原电价执行。

  同时,对于合表计费的电费计算方法,惠州市原居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执行阶梯电价后合表电价为0.687元/千瓦时,如某用户何先生使用合表计费,某抄表周期抄见电量为800千瓦时,当期电费为549.6元(800×0.687)。

  而对于分时阶梯计费的电费,采用“先分时,后阶梯”计算方法,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

  另外,对于卡表计费,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阶梯基数按全年计算,即6个夏季月和6个非夏季月之和,各档基数计算分别为:第一档电量0到2760千瓦时(200×6+260×6=2760)、第二档电量2761到6000千瓦时(400×6+600×6=6000)、第三档电量6001千瓦时及以上电量。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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