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试点改革效果明显 上半年减税44.5亿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上海"营改增"试点改革效果明显 上半年减税44.5亿

2012年08月13日 00:20   来源:东方网   刘华宾

  上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半年,“营改增”新政对实现结构性减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企业创新转型等方面的税制改革效应明显。记者从市财税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13.9万户企业纳入试点改革范围,较年初增加2.1万户,增长了17.8%,应纳增值税累计104.9亿元,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

  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

  沪上某知名网络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在信息产业链中,该公司向上游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向下游企业某信息技术公司提供物流管理服务。实施“营改增”改革后,连接上中下游企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被打通,试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下游企业购进试点一般纳税人的服务,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原来“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营业税税制,转向了“环环征税、层层抵扣”、仅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增值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企业向上游企业购置设备、向下游企业提供服务的意愿明显加强。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向上游企业购入固定资产1400多万元,增加进项税额200多万元,向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额30多万元,推动了整个产业链的业务增长,公司预计本年销售收入将有2位数的增长。

  经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本市共有13.9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新办企业8779户、新增试点项目的企业1.2万户。一般纳税人4.8万户,占比34.3%;小规模纳税人9.1万户,占比65.7%。在行业分布上,交通运输业和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等“1+6”试点企业的占比分别为8%、19%、10%、25%、11%、3%和24%。

  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

  市财税部门表示,推进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中,国家将税制改革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机结合,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同时,通过结构性减税措施,从总体上降低了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

  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上半年本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支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下降40%左右,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总体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

  截至今年6月底,13.9万户试点企业应纳增值税累计104.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和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等“1+6”试点行业企业应纳增值税的占比分别为26.4%、10.9%、8.6%、21.9%、10.4%、3.1%和18.7%。

  试点企业创新转型能力不断增强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后,进一步打通、延伸和拉长了货物与服务之间、各环节之间、各企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大部分试点企业着力整合业务资源,拓展业务空间,开拓市场渠道,创新服务领域,促进了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的转变。

  试点改革中,不少试点企业主动将一些生产性服务业转向外部发包,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逐步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有力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2万多户企业新增试点服务项目,新办试点企业8779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及研发和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

  现代服务业驶入发展良性轨道

  “营改增”改革实施后,试点企业设备更新、市场竞争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发展能力得到增强,总部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7户、投资性公司13户、研发中心14户。

  某广告公司主要提供创意、设计服务,今年上半年,该企业从某印务有限公司购入出版印刷服务,取得进项税额4.9万元,避免了过去重复征税现象,促进了上游印务公司的业务增长。企业还为制造类企业提供广告服务。在广告业等新增应税服务进项税额抵扣作用下,下游某公司上半年实现收入增长21%、平均税负下降0.2%的增收减负的效果。

  市财税部门表示,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后,小微企业获得发展良机。今年上半年,9.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营业税5%的税率,税负降幅约为40%,这其中,小微企业成为“营改增”改革试点的最大受益者,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发展动力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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