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道路上出现了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的行为。8月13日,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老年代步车”并不能上路,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的处罚,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据悉,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老年代步车”不是规范的名称,而是一种商业叫法。
为保证市民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上海交警提示,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布,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准上路行驶。
由于 “老年代步车”机件性能及安全防护性能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此外,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上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警方称,“老年代步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范畴的,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为此,交警强调,请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将依法严格查处。(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通讯员孙国富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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