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从业居民纳入养老保险 每年投入22亿资金

2012年08月16日 11:52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刘冉冉、通讯员秦月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此次《办法》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的原则。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整合前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相当。

    《办法》首次将重度残疾人列入资助特困群体参保的范围。

    政府每年需投入财政资金22亿元,以保证《办法》惠及236万城乡居民。

    8月起,60岁以下城镇非从业居民被纳入广州市养老保险体系。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原新农保将统筹并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覆盖60岁以下非从业居民

    2008年9月,广州市将城镇无定期养老待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率先启动了城镇老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10年,广州市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加上此前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只有60岁以下的城镇无业居民暂时未被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透露,过去部分未达到60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所限,一直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之他们属城镇户籍,也没有办法参加广州市的新农保,最终造成这一人群没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

    昨日发布实施的《办法》,将制度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城镇老年居民、农村居民扩大至具备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所有非从业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

    陈敏表示,过去城镇老年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分属《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管理,两个制度类型不同,其缴费水平、待遇享受条件、待遇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利于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而此次公布的《办法》将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原新农保两保险制度统筹并轨,统一并入城乡居保制度。

    据广州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广州市已有近8万名城镇老年居民参加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同时超过140万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上以前未囊括的非从业居民,政府每年需投入财政资金22亿元,以保证《办法》惠及236万城乡居民。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陈敏介绍,考虑到民众的意愿,此次《办法》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原在领取养老金的城镇老年居民,可以由他们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选择按原标准继续缴费领取待遇,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的办法缴费和领取待遇。”他说,“对于我市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与本办法中女性参保人享受待遇年龄差异的问题,在本办法中,对临近55周岁的女性参保人设置了五年的过渡期,从而实现新旧两个制度的平稳过渡。”

    同时,由于此次《办法》以新农保政策框架为基础,与新农保政策基本一致,因此,原参加广州市新农保的参保人则不需作调整。整合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整合前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相当。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广州市原来施行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未将重度残疾人列入资助参保范围,本《办法》此次弥补了这一空白。

    《办法》将资助特困群体参保的范围扩大统一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待遇期间的人员。以上5类人员,由户籍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按每月10元进行资助。

    陈敏强调,本《办法》中还建立了丧葬抚恤费的制度办法规定,“参保人领取待遇后死亡的,可获得丧葬抚恤费,标准为2600元。”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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